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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的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项目建设地点部分发生改变,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部今天公开叫停了这一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部表示,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该部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津秦铁路的违法问题是经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现场调查发现的。环境保护部称,就其违法事实,有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12年3月22日《关于津秦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2012年3月16日《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为证。
环境保护部认为,津秦铁路的行为违反了《环评法》第24条的规定。
依据《环评法》第31条规定,环境保护部决定,责令津秦铁路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项目停止建设,并限在2012年6月15日前向环境保护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保护部透露,在1月12日已将处罚决定送达了津秦铁路。在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我部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环境保护部称,将委托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津秦铁路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环境保护部要求,津秦铁路在2012年6月30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该部。
逾期未改正的,我部将依据《环评法》第31条对你公司实施行政处罚。环境保护部告知津秦铁路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其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