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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市业已成为区域旅游中心城市,旅游收入相当于全市GDP的7%。但是,旅游客运发展的严重滞后却和我市区域旅游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符。据统计,每年我市约需要旅游车10万辆/次,平均每天需60辆次旅游车,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约需要200辆次旅游车,而我市现有旅游包车牌的合法旅游车辆只有24台,故每逢黄金周、重大节假日和举办较大型活动,我市旅行社大部分只好租用厦门、潮州、揭阳等地旅游车辆。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旅游用车客运附加费大幅下调,将会有更多旅游企业愿意添置旅游用车。此举将有效缓解我市旅游用车严重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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