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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将从12月1日起调整国内航空票价适用条件,旅客退票和变更行程需支付的费用将按照新规定执行。届时,在航班起飞前办理退票、变更机票,将比起飞后办理至少节省一半的费用。
新的适用条件根据旅客办理退票、变更机票时间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在航班起飞前办理退票,根据不同折扣的机票分别收取全票价5%、10%、15%的退票费,而同样一张机票,如果在航班起飞后办理退票,收费标准就变为全票价的10%、20%、25%。变更机票的费用也根据折扣不同划分了三个标准,但同样的,在航班起飞前办理变更会比起飞后办理节省不少费用。
例如,旅客购买一张经济舱的7折机票,全票价为1000元,旅客实际支付了700元,其后若旅客无法乘坐该航班,在航班起飞前退票,需要支付的费用为全票价(1000元)10%的退票费,即100元;若在航班起飞后才办理退票,应支付的费用就增加到全票价的20%,即200元。
而按原来的规定,旅客无论在航班起飞前还是起飞后退票,都要支付票面价格(700元)的20%,即140元。
厦航提醒旅客,可利用新规定“早计划,多省钱”,在确定无法成行时应尽早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