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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2012-02-26 18:32:40 来源: 客运站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项目相关建设内容的批复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建设内容的请示》(沧发改交通[2009]9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调整建设规模的意见》(冀交函规[2009]64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该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等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二、同意起点由歧口镇调整为沧浪渠大桥,路线全长由51.5公里调整为53.3公里。与天津相接段1.83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6米,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
  
  三、同意工程总投资由48.12亿元调整为50.4亿元,增加的投资由你市筹措解决。
  
  四、除作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各项仍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交通[2008]117号)的内容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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