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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票退票费收取标准
汽车票退票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1、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两小时前办理退票,可到市区各客运站办理联网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2、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两小时以内办理退票,必须到始发站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3、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必须到始发站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5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汽车票退票费:
客车离开车站时间2小时前办理汽车票退票,按票面额10%计收退票费,不足3角按3角计算;客车离开车站时间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额20%计收退票费,不足5角按5角计算;客车开车后离开车站1小时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额5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客车离开车站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汽车站为主。
温馨提示:旅客可以提前到车站退票,手续费相对较少,车站也可继续发售旅客退掉的票,增加座位利用率。汽车票退票费规定还会继续实行,乘客需要遵循汽车票退票费规定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