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气象灾害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自7月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活动由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部署、组织领导、指导监督。自治区气象局具体承担全区气象灾害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安委会成立由气象、安监、建设、消防等部门组成的气象灾害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气象灾害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气象灾害安全产生专项检查组由自治区应急办、经信委、安监局和气象局组成,分两组对南北疆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是否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开展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是否制定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安全责任制度,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是否完好;是否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情况;是否根据气象部门划定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新闻媒体、通信等部门是否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绿色通道”发布机制;学校、医院、社区等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相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机制是否健全;国家、自治区及地方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通信、交通、电力等是否建设防雷安全设施、已有的防雷设施是否进行检测;国家、自治区及地方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否规范,火箭、高炮有无带病作业,弹药库管理是否安全规范,炮点是否标准化建设。
专项检查对新疆气象部门履行社会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新疆气象灾害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