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变得越来越热,这对于户外工作的朋友来说,便需要关注2016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对此,关于2016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6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016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2015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5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每年6至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
也就是说: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15年标准为:4686元*3%=140.6元,每年6至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140.6*4=562.4元。天津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2016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都清楚了之后就可以进行关注下,身边的朋友需要了解的话可以互相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