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6年辽宁省高温补贴标准已经出炉。想必辽宁的朋友对2016年辽宁省高温补贴标准尤为关注。趁此机会,小编为大家介绍。
2016年辽宁省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辽宁省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辽宁省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用人单位应向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最多可得到3个月的高温补贴,可能领取高温津贴的人群包括环卫工、建筑工、搬运工、保安、清洁工、焊接工、玻璃厂室内作业人员、钢铁厂室内作业人员等。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对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及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实际天数进行发放。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可举报
1、如果劳动者高温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处罚: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小编的介绍下,大家对2016年辽宁省高温补贴标准应该都清楚了,身边的朋友要是有需要的话可以互相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