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夏天到了,又到了要发放高温补贴的季度了,今年内蒙古高温补贴的发放月份是什么时候?2016内蒙古高温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2016内蒙古高温津贴标准
据了解,内蒙古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按月发放,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发放范围在33℃(含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和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昨天正式入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进入三伏天。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昨天呼和浩特最高温达到了33摄氏度,锡林浩特达到34度,满洲里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等最高气温更是升至37℃以上。“我与烤肉之间只差一撮孜然”,面对7月初以来的持续高温,网友如此调侃道。
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在33℃(含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和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目前,内蒙古根据各旗县(市、区)每年高温高寒天气的持续天数划分出3类高温地区和6类高寒地区,要求各地区不得随意扩大高温高寒岗位津贴发放范围,更不得变相冒领。
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