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0日天津气温高达35度,已经达到高温补贴的温度要求,因此,从6月起,广大劳动者有望增加增加一笔高温补贴收入,那么你知道2016年天津高温津贴标准是怎么发放的么?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客运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2016年天津高温津贴标准
1、高温补贴发放月份为6月到9月,共4个月,由用人单位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日24元,每月128元,4个月共计512元,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3、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当中;同时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4、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5、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职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或用人单位拒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投诉。
6、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以上就是2016年天津高温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了,现在你知道2016年天津高温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