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取暖费标准是多少?预计10月25日便开始供暖,那么,2016年长春取暖费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
2016年长春取暖费标准是多少
从长春市公用局了解到,2016年,长春供热将根据天气情况,继续实施“弹性供热”。但就目前的气温情况来说,还不能于近日开始供热。
10月15日前,已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不用热并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在供热期间又申请恢复供热的,并具备恢复供热条件的,需从恢复供热之日起缴纳恢复供热后的热费(供热期应缴纳热费总额÷167天×恢复供热后天数),已缴纳的20%基本热费按月扣除,其余退还。对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恢复供热时不允许供热企业向其收取开栓费等各种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2016-2017长春供暖时间:十月二十五日至次年四月十日。
在9月份,长春市召开了相关会议,《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内的相关问题也作了通报,据了解,在上一个供暖期,长春市调整了供热价格,由29元每平方米调整到27元每平方米。但收取的费用仍是按29元收取的。根据《2015-2016采暖期热费退费通知》,将对已按原标准收取热费的用户,退还降价后产生的差额。
长春市长公开电话13日网上解答供热问题
据“12345”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将从12日16:00至13日11:00开放市长公开电话门户网站(www.cc12345.gov.cn)“对话市长”栏目,此时间段内,市民可登录网站,点击“对话市长”栏目,按提示和要求输入想要反映的问题。13日9:00~11:00,市长电话办公室邀请长春市供热办、各城区(开发区)供热办、长热集团、供热公司、亚泰热力、同鑫热力、大唐热力、宇光热力、龙泰热力等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与市民进行实时互动,即时解决和解答市民反映的相关供热问题。
经小编的介绍,大家对2016年长春取暖费标准是多少应该都清楚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