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沈阳供暖是怎么收费?随着气温的下降,市民纷纷开始关注2016-2017年沈阳供暖是怎么收费。对此,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解答。
2016-2017年沈阳供暖是怎么收费
沈阳供暖时间为: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若天气情况有所变化,请以当地官方部门发布为准)
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
室温不到16℃按天数全额退费
昨日,从沈阳市供热办获悉,2016—2017采暖季,沈阳市将执行《辽宁省城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试行)》(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热户居室温度不达标的,经测温,用热户居室温度在16℃(含16℃)以上18℃以下,供热单位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40%向用热户退费;用热户居室温度在16℃以下,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全额退费。
供热单位测温,用热户居室温度1次不达标的,按两天退费;两次测温不达标的,按10天退费;一个月内3次(含3次)不达标的,按30天退费;供热期内超过3个月不达标,视为全供热期不达标,按全额采暖费退费。
未来天气展望
除目前影响我国的冷空气趋于结束外,11月5日至8日又将有一股较强冷空气自西北向东南影响我国,北方大部地区将有4~6级风,并伴有4~6℃降温,部分地区降温幅度可达8~10℃。11月上旬,我国中东部地区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偏低1~2℃,其中,内蒙古中东部、东北地区偏低3~4℃。
11月中旬,我国东部地区气温仍较常年同期偏低,其中,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等地偏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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