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804路公交车乘客拉拽司机被判3年
乘客在乘坐通州804路公交车时拉拽司机,导致公交车发生车祸被判刑。
据了解,2011年12月26日17时48分,胡某在通州区北苑站乘坐通州804路公交车时,因买票问题与公交车驾驶员王某发生争执,后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胡某突然用手拉扯司机的胳膊,致使公交车失控,右前轮撞上马路便道,后胡某被抓获。
庭上,胡某称很后悔自己的莽撞行为,给乘客带来了危险,同时表示认罪、悔罪。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拉拽通州804路公交车司机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出门在外要尽量控制情绪,以免发生通州804路公交车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