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日起,新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将施行。该《条例》不仅对公交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对普通乘客文明乘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条例规定,乘客不得携带超大、超重、超长或可能污损车辆、伤害其他乘客的物品;乘客不得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和其他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动物上车,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最高达200元。
对公交车企业方面,也作了不少规范。其中规定,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司机应开启通风换气设施。当车厢内温度高于26℃时,司机应开启空调。不按照规定使用空调设备的公交线路经营者,也将被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